发布日期:2017-01-02点击量:803
拟上市公司在审核中根据上市地分别排队落到实处。根据证监会公布的最新一周在审企业数据显示,不仅将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在审企业分开列示,还对西部企业进行了特别标注。
沪深在审企业名单分列
证监会10日晚间公布了最新一周的主板以及创业板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及申报企业名单,记者注意到,与以往不同的是,公告在审企业名单中,第一次将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在审企业分开列示。
事实上,在此之前,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将会均衡安排沪深交易所拟上市企业审核进度的审核工作新机制。因为根据目前上报的企业名单显示,沪少深多的情况比较明显,因此,为了均衡安排沪深交易所新股上市,证监会选择了将沪深两地的公司分别排列的方式。
数据显示,截至8月9日,深交所在审企业数达324家,其中包括7家中止审查企业。而上交所在审企业家数仅有129家。
终止审查企业方面,主板8月新增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方面8月没有新增终止审查公司。
西部企业星号特别标注
除了将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公示之外,在最新一期的在审企业名单中,还以*号作为对西部企业进行的特别标注。这也刚好契合了在此之前证监会曾经明确表态,将对西部企业进行优先审核的承诺。
数据显示,2011年度,证监会共支持西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达780.68亿元,其中,核准18家西部企业分别在主板、创业板市场首发上市,募集资金为154.97亿元;核准49家西部地区上市公司再融资申请,总募集资金为625.7亿元,其中16家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融资215.2亿元。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资本市场服务对接中小企业在东西部地区的长期不平衡状态已经引起监管层高度重视,目前,西部地区企业在资本市场中的占比仍然较小。数据显示,拟在主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683家,西部地区首发申请66家,占比9.66%。与中东部地区比较而言,仍存较大差距。
据了解,西部企业的界定主要依据是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2001年8月28日发布的《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广西等12个省市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