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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鼓励外商对华投资 教育医疗开放程度加大

发布日期:2017-01-02点击量:576

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这意味着,去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称(《若干意见》)发布后,各方期待的指导细则初步成形。

  业内专家表示,今后引资政策将从数量为主转向以质量为主,以劳动密集型和偏重政策优惠的外资企业竞争力将大幅下降。

  鼓励进入战略新兴产业

  据了解,与2007年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相比,征求意见稿在鼓励类中,增加了许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项目。

  例如,在金属制品业当中,增加了环保型材料研发与制造;在专用设备制造业当中,增加了汽车动力电池专用生产设备的设计与制造;在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中,增加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在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及供应业中,增加了再生水厂建设、运营,以及机动车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建设、运营。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国内在全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但核心技术和产业链配套与国外还存在一定差距,吸引外商投资这些领域,也是希望他们能将核心技术和先进经营理念带入国内。

  商务部研究院董超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实际上与国内的产业发展状况有关,目前,我国传统汽车产能过剩,加上油价高企,能源消费紧张,因此,国家鼓励发展节能环保的汽车。

  有鼓励也有禁止。在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中,新增“别墅的建设、经营”一项,原先则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类别。地产人士表示,新政的出台旨在抑制外资在国内的房地产投资热。

  目前,外资频频进入国内房地产市场,今年前两个月我国房地产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大幅增长。今年1月至2月,我国房地产实际使用外资41.5亿美元,同比增长50.5%。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今年人民币继续升值,外资可能继续加快进入中国房地产业,但更加青睐非普通住宅类产品。近期出现外资通过收购一些历史用地来投资开发别墅,一旦规模成型,别墅这种高档产品的价格也会拉升楼市的均价。

  此外,目录中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制造等企业也有诸多限制甚至禁止。

  教育医疗外资开放程度加大

  新版目录另外一个亮点是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大类中,新增加了三个鼓励项目,即创业投资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会计、审计(限于合作、合伙)以及科技和环保等信息咨询服务。同时,教育和医疗这两大公共服务领域对外资的开放程度扩大。

  据悉,2010年我国服务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3905家,同比增长21.3%,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87.1亿美元,几乎占据同期全国非金融领域新设立企业数和使用外资额的半壁江山。

  2007年修订的目录中,医疗行业被列入限制类,医疗机构只限于合资、合作;而最新的征求意见稿拟将此限制取消。在教育类方面,征求意见稿将职业技能培训也列入鼓励类。

  长期以来,医疗卫生、教育领域改革滞后带来的种种问题与这两个领域开放程度较慢不无相关。

  在上世纪90年代,曾经陆续有外资投资中国的医疗领域,包括特殊门诊、医疗器械。但是2005年之后,虽无明文限制外资投资医疗机构,但在执行层面,对外资进入有所收紧。

  直到去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中称,取消外资在中国兴办医疗机构的门槛。将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由目前的限制类调整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逐步取消对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股比限制,对外商独资医疗机构先行试点、逐步放开。

  在此之前,外资在中国独办医疗机构迟迟不能破冰。早在中国加入WTO后,卫生部和商务部曾联合发文,鼓励外资进入中国办医院,但必须与当地资本合作,而且外资的股份最高不能超过70%。

  而在教育类方面,最新《目录》中将职业技能培训,也列入了鼓励类。董超告诉记者,现阶段,我国需要大量的高技能人才,而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模式无疑是大有帮助的。鼓励外资兴办各类医疗机构和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也体现了去年下发的《若干意见》中扩大开放的精神。“因为中国的制造业已经非常开放,下一步需要开放的应该会体现在服务业。”

  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所国际产业研究室副研究员万军表示,近年来我国教育和医疗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但这两个领域的服务供给仍远不能满足持续增加的社会需求。对教育和医疗行业的适度放开,有利于吸收更多的外资,改善教育和医疗服务不足的局面,也有利于通过改变行业竞争结构,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从数量扩张型转为质量效益型

  “十一五”期间,中国吸收外商投资取得了巨大成果。据商务部数据,期间累计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逾4200亿美元,为“十五”的1.5倍左右,去年中国非金融领域实际吸收外资更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同比增长17.4%。中国吸收外资位居全球第二、发展中国家第一。

  今年1月至2月,中国吸收外资继续保持良好走势,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78.23亿美元,同比增长27.09%。

  万军说,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因此,数量扩张型的引进外资政策势必让位于质量效益型的引资政策。“这次调整就体现了这个思路,从征求意见稿来看,这次调整的领域突出了对外商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支持,这与中国在下一个发展阶段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方向是吻合的。”

  国家发改委有关官员表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中国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重要文件,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首次颁布实施。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形势和需要,已经先后做了四次修订。现行的《目录》是2007年的版本,在当时的情况下,很注意“双防”,就是防止经济过热、防止通货膨胀。几年来,包括空前严峻的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包括随着发展水平的提升,更加感到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大意义和紧迫性,所以,需要适时对《目录》的政策导向进行一定的调整。

  他还表示,这次《目录》修订主要根据是国家的发展方针和利用外资的特点,包括考虑到了正在实施的十个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正在大力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针对中国目前主要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这次修订要继续鼓励外商投资于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支持技术创新,包括鼓励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和延伸产业链;要更加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鼓励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等。

  万军告诉记者,改革开放以来,外国直接投资在中国的经济增长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规定了国家鼓励、允许、限制、禁止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领域,对外商投资和招商引资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当前,中国正在努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这一次目录的修订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策导向的变化,有针对性、导向性地对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领域进行相应的调整,使外国直接投资能够更好地适应中国的产业结构升级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