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搞好股份转让公司年报披露
发布日期:2017-01-02点击量:404
为做好股份转让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根据《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200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督促所主办股份转让公司抓紧做好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股份转让公司应编制年度报告正文。年度报告应参照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进行编制。
《通知》指出,股份转让公司应于2006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及披露工作,且不得晚于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对于不能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的股份转让公司,从2006年5月1日起将其股份转让方式调整为每周星期五转让一次。(摘自证券日报)
《通知》督促所主办股份转让公司抓紧做好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股份转让公司应编制年度报告正文。年度报告应参照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进行编制。
《通知》指出,股份转让公司应于2006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及披露工作,且不得晚于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对于不能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的股份转让公司,从2006年5月1日起将其股份转让方式调整为每周星期五转让一次。(摘自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