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权证创设规则有六大创新
发布日期:2017-01-02点击量:454
深交所将于12月5日推出三只权证。日前,深交所有关人士对权证创设规则的创新之处做了详细解释。该人士表示,深交所权证创设规则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对每日可创设权证数量做了限制。深交所规定,权证首次发行量在6亿份以内的,当日可创设的权证数量不超过3亿份;权证首次发行量在6亿份以上的,当日可创设的权证数量不超过首次发行量的50%。这一规定有助于平稳增加权证供给,从而防止出现权证因过度创设而暴跌的情形发生。
二是对可创设权证的总量进行了限制。深交所规定,创设在外的权证与同标的证券的同种权证之和乘以行权比例不超过无限售条件标的证券的100%。上述条款能防止发行在外的认沽权证数量超出无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部分认沽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因无法购买到足够的股票而无法行权。
三是给投资者腾出时间对创设作出反应。深交所规定,T日新创设的权证当日即在网上予以公告,T+2日才能卖出。这给了中小投资者一整天的时间作出反应,决定是否卖出手中的权证,从而防止中小投资者被突然抛出的大量创设权证搞得措手不及。
四是方便异地创设人进行创设。深交所规定,创设人应当指定两名专业人员为联络人,授权其负责与深交所所和结算公司的联络,代表创设人办理与权证创设相关的业务,这大大方便了异地创设人进行创设。
五是权证创设的确定顺序更加公平合理。深交所规定,不同日期创设的权证按照日期先后排列创设顺序。同日创设的权证,创设数量大的视为先创设,创设数量相同的通过抽签决定创设顺序。从而有效解决了同日创设的权证有时难以区分创设先后顺序的问题。
六是加强权证创设的信息披露。深交所规定权证创设人在创设和注销当日即在巨潮互联网上予以公告,此外,深交所于每一交易日收市后在深交所网站和巨潮互联网上按权证品种分别披露权证创设和注销情况、交易情况以及次一交易日可创设的权证数量,相关市场信息更加透明度。(摘自证券日报)
一是对每日可创设权证数量做了限制。深交所规定,权证首次发行量在6亿份以内的,当日可创设的权证数量不超过3亿份;权证首次发行量在6亿份以上的,当日可创设的权证数量不超过首次发行量的50%。这一规定有助于平稳增加权证供给,从而防止出现权证因过度创设而暴跌的情形发生。
二是对可创设权证的总量进行了限制。深交所规定,创设在外的权证与同标的证券的同种权证之和乘以行权比例不超过无限售条件标的证券的100%。上述条款能防止发行在外的认沽权证数量超出无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部分认沽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因无法购买到足够的股票而无法行权。
三是给投资者腾出时间对创设作出反应。深交所规定,T日新创设的权证当日即在网上予以公告,T+2日才能卖出。这给了中小投资者一整天的时间作出反应,决定是否卖出手中的权证,从而防止中小投资者被突然抛出的大量创设权证搞得措手不及。
四是方便异地创设人进行创设。深交所规定,创设人应当指定两名专业人员为联络人,授权其负责与深交所所和结算公司的联络,代表创设人办理与权证创设相关的业务,这大大方便了异地创设人进行创设。
五是权证创设的确定顺序更加公平合理。深交所规定,不同日期创设的权证按照日期先后排列创设顺序。同日创设的权证,创设数量大的视为先创设,创设数量相同的通过抽签决定创设顺序。从而有效解决了同日创设的权证有时难以区分创设先后顺序的问题。
六是加强权证创设的信息披露。深交所规定权证创设人在创设和注销当日即在巨潮互联网上予以公告,此外,深交所于每一交易日收市后在深交所网站和巨潮互联网上按权证品种分别披露权证创设和注销情况、交易情况以及次一交易日可创设的权证数量,相关市场信息更加透明度。(摘自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