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1-02点击量:556
4月12日,中国证监会负责人表示,综合各方面情况分析,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所明确的基本原则,目前已经具备启动全流通试点的条件。
这一消息,被中国证券市场理解为利好,市场为之活跃。搁置了许久的全流通试点终于在2005年的春天迎来转折。
成思危、吴敬
琏、尚福林等权威人士都在各种场合表示,如果各方取得共识,今年将是股市的转折之年。转折之年,市场上有两种理解,一种是熊牛转折,一种是制度转折。现在看来,制度转折已成定局,而熊牛是否转折尚难定论。
荣正投资董事长郑培敏对《瞭望东方周刊》说,“一旦全流通试点启动,无论从短线偶然因素还是从中长线公司治理内因,或是从增强投资者信心特别是大资金机构投资者的信心来讲,都是有好处的。”
试点方案出台步骤
4月11日,《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要求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继续抓紧落实“国九条”,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并由证监会牵头落实此项工作。
4月12日,证监会新闻处戴彪就此事回答《瞭望东方周刊》:这个《意见》对我们来说不算新,去年4月份,证监会便已经收到,“我们一年来便是按照《意见》里面的指导原则在具体落实措施”。
4月11日,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李青原告知《瞭望东方周刊》:“全流通已成定论,现在已过讨论阶段。”
市场有人预计,最快有可能是5月份启动。一位证券公司老总说:“各方已经形成共识,尽快出台当在情理之中。”
3月底,从证监会传出的消息是,方案将没有具体的模式,证监会只是出台全流通程序,模式由各家公司大股东选择。此消息被证监会有关人士证实。“当然不可能‘一刀切’。”其发行部一位人士说。
“不能一刀切”还包括,不可能所有老股同时实施“全流通”方案。
据这位人士说,粗线条的程序要出台也不是很简单的。大体上要经过两个步骤。
首先,是由市场报方案。“市场”即指一些理论界专家。其后由证监会内部成立专家组把关筛选。
“筛选的方案必须符合若干条件:保证市场可复制;保证上市公司有好的预期;有效防范连续几年亏损的企业仍能随意上市;对投资者形成有力的保护。”
这位人士说,程序出台非常慎重。他强调,证监会方案的出台仅仅是作为一种指导和暗示。
此后,各公司大股东按照这种指导制定适合自己实际的模式。“具体的模式应该是因地制宜的,两个配在一起,才是完全意义的全流通方案。”
发行部这位人士不能肯定会在5月份启动全流通程序。“具体的时间只有少数核心人员掌握,5月份的确很有可能出台。”
据介绍,在程序向社会公布后,并不是表示上市公司按照程序制定了自己的模式就能马上发行新股。
“最起码还要经过5个关卡。”上述人士说。上市公司要历次经过:大股东、理论界、流通股股东、证监会、市场人士的认可。
这位人士介绍说,证监会的把关主要体现在,过滤坏的公司的坏方案给市场一个样本。
经过这些步骤,上市公司原则上方能实行全流通方案。“这里面有一个允许讨论、修改的过程。”
目前,证监会总的指导思想可能是,不会采取市场上传言的“老股老办法,新股新办法”的原则。
“可能先实施解决老股办法,边改边发新股。”其内部一位人士说。
证券界知名人士张卫星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对此表示不太认同:“如果老股老办法,新股新办法,那么老股问题不解决,怎么能发新股?今后谁会买老股?股权已经卖出去的老股怎么解决?这些引发出的问题很容易引起市场混乱。”
他认为,这些都应是决策层慎重考虑的。
试点公司将形成两套方案
在程序制订之前,证监会为保万无一失,决定把一些上市公司作为试点提供经验参考以便判断。
各家公司均跃跃欲试。
“我们的想法是,在试点的时候慢慢能形成一个可以复制的模式就够了。”证监会发行部的那位人士说。
基于这个想法,据说,选择试点公司的标准是:一为良好的优质公司,其次,先从民营企业入手。
张卫星认为,这个标准设立得“很有想法”。他说,首先当然能保证有比较好的预期;第二,民营公司相对来说,因为不需要通过国资委或者央行或者其他主管部门决策,试点的时候会比较单纯简单。当然,更无须进行部门利益协调。
但设立这个标准,国资委起了一定的作用。“国资委不愿意证监会一提全流通就想拿国有股开祭。”一位分析人士说。
目前市场流传,试点公司为40-50家,大部分为民企。4月12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对此不予评论。
“试点的结果,我们会保证至少有两套方案出台,第一套是保证400多家民营上市公司能够适用,第二套方案是保证800多家国有上市公司适用。”证监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但这位人士没有说明两套方案是否同时出台。
张卫星建议,证监会先让民营公司先行示范,国有企业可以引为借鉴。对此,证监会是否采纳尚无答案。
至少在目前,证监会可能还无暇考虑到这个阶段。
因为正如市场传言,与证监会关系密切的有关人士证实,大部分试点公司上报的方案并不合格。
“示范效应是很明显的,谨慎是首选的原则,希望能达到最好的结果,希望不要引起市场动荡。”据介绍,这是证监会和国资委的共识。
证监会与国资委态度迥异
4月11日,国资委新闻处官员许明军对《瞭望东方周刊》说:“对全流通的一切细节概不清楚。”
对于市场传言,证监会选择民营企业做试点,国资委发言人也表示不予评论。
全流通方案热烈讨论已有多年,各种“方案”曾层出不穷地出现在公众面前。大多数人认定,之所以难以解决,是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流通非常敏感。2003年国资委成立后,与证监会在此方面存有一些异议。
当时,有媒体分析,全流通的突破只可能有两个方向:一是证监会绕开国资委推出一些不含国有股的上市公司做试点,再逐步突破;另一个是获得国务院的首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推进。“但无论是哪方面的突破,都需要时间。”
证监会与国资委位置不同,导致对全流通的态度截然不同。
“证监会是中国股市的直接监管者,从维护市场的角度应该站在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的立场,激励推进股市的市场化进程。而国资委是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股股东权利。”深圳市资本市场研究会严瑞林说。
“国资委的职责主要是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至于二级市场的减持问题不是它需要迫切考虑的问题。在整个经济的布局中也有个轻重缓急的问题。”
严瑞林说,“翻翻国资委189家中央企业名单就可以知道,前30名中上市的只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华能、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东风汽车等几家,有的也仅仅是部分资产上市,所以国资委不会把二级市场的问题放在首位。”
“很多方面证监会也是无奈的。过去市场一再地给证监会施加压力,其实是没有用的。不能让证监会都去承担全部压力。”北京盖恩方略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国立证券测评公司总经理侯玉成对证监会的处境颇为理解。
与前几年各界人士热烈呼吁但无疾而终不同,2005年的进展具有实质性意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采访的相当多证券界人士并不认为是证监会与国资委真正消除隔阂、达成共识所致。
北京一位证券公司总经理对《瞭望东方周刊》说:“它们的分歧是一时难以完全消除的,应该说,试点在今年有实质性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