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1-02点击量:720
记者 尹涛 北京报道
国家发改委消息,国务院日前下发《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强调,要加快改变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难,在证券市场发行、上市方面,要使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
当前,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是融资难、贷款难。对此,《若干意见》提出了四方面政策意见:
一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开展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
二是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在证券市场发行、上市方面,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加快完善中小企业板块,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等。
三是鼓励金融创新。改进资信评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开展质押贷款试点。改进保险机构服务方式和手段,开展面向非公有制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创新。
四是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信用再担保机构。
《意见》还强调了放宽市场准入,这方面的政策规定包括: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允许非公资本进入这些垄断行业和领域;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各类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支持、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投资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业;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地区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