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1-02点击量:663
记者 卢怀谦 北京报道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谢庚昨日出席“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时表示,证券市场正处在重要的历史转型期,风险正在得到释放和化解,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将尽快付诸实施。推进证券市场的改革和发展一定要考虑市场可承受程度,不排除采取一些必要的阶段性措施保持市场的稳定。
他强调,解决股权分置有三个前提:第一是必须尊重市场规律,市场规律就是价值规律;第二,有利于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既有利于长期发展又要兼顾近期市场承受能力;第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围绕这些基本要求,去年专门成立了跨部门的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工作小组,工作进展比较顺利。现在只需把这些要求具体化、程序化、创造必要的条件,尽快付诸实施。
他认为,市场正处在重要的历史转型期,很多改革在突进,很多制度在调整,不规范的做法在逐步转向规范。市场不断转型中也会暴露出一些市场矛盾,如今的证券市场与过去有一个最大的变化是,过去的隐性风险变成显性风险。按照“隐患险于明火”的原理,现在很多风险正在得到释放和化解,或者说这些风险正在由不可控转为可控,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证券市场的风险在逐渐化解。
谢庚强调,要解决这些问题,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最根本的是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国九条”的落实,坚定不移地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实现基础性、制度性的解决。解决过程中必须妥善处理好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市场可承受程度的关系,不排除采取一些必要的阶段性措施保持市场的稳定。
至于“全流通”的提法被改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谢庚解释说,因为“全流通”的提法不科学,也容易产生歧义。现在提“股权分置”的本质是解决资本市场的制度性问题,把不可流通的股份变成可流通的股份,但是可流通不等于一定要流通。
首先,全流通本意是让不可流通的股份也变成可流通的股份,从而使市场成为一个全流通市场。但全流通这三个字又容易让人以为这个问题一解决所有的股份都流通了,有一个很大的流通压力。
此外,这个提法也不科学。虽然其股份由不可流通变为可流通,但它不一定要进市场。或者说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股份永远都很难入市。首先,对一些公司国家有控股要求,绝对控股要50%以上,一些特大行业控股比例要求更高。这些国家要求控股的股份,即使变成可流通的性质也不会实际进入公开市场。第二,即使它不服从国家的控股要求,从企业集团的角度来说也有控股的要求。第三,即使没有任何要求,就是要变现,资本市场对它的变现要求有法律规定,每次变现不得超过5%,而且要提前披露。(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