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报价公司半年报要及时披露
发布日期:2017-01-02点击量:389
中国证券业协会1月2日发布通知,就股份报价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有关事项进行明确。
通知规定,股份报价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弥补亏损的、拟在下半年进行定向增资的,公司应当审计。主办报价券商应督促股份报价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半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对于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股份报价公司,要求其就不能按时披露半年度报告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等事项做出公告。股份报价公司可在每一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自愿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摘自证券时报)